时间: 2025-03-31 12:00:34 | 作者: 通风柜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 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谈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伟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健松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90,000.00万股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54,000.00万元(含税)(实际派发金额以公司后续发布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5.81%。本年度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的策略等前瞻性陈述并不构成公司对投入资产的人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不是真的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没办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六部分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第四点可能面对的风险。
公司本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较上年同期末增长幅度超过 30%,主要系公司于2024年 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0万股,收到募集资金净额 2,331,002,952.60元所致。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2024年 1月,公司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正式迈入长期资金市场,开启了公司发展的新篇章。上市后,公司始终秉承“担责善为、不断超越”的企业精神,践行“进无止境、卓以致远”的企业理念,围绕固废处理和清洁能源服务商的定位,全面持续推动公司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加强内部精细化管理,深度挖掘运营潜力,持续提升经营效益;同时积极向外拓展资源,提升产能利用率,推动业务规模稳步增长。在内外协同、多维发力的驱动下,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保持稳健增长的良好态势。
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控股运营 14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全部投入运营,分别位于广州、雷州、邵东等地,设计解决能力合计 32,090吨/日。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运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垃圾进厂总量 928.56万吨,垃圾焚烧发电量 46.71亿度,上网电量 41.25亿度,各项指标均实现稳健增长。
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全资运营 4个生物质处理项目,均位于广州市,设计解决能力合计2,590吨/日。报告期内,公司生物质处理项目的垃圾进厂总量 73.57万吨,处理规模进一步提升。
3、公司持续深入推动项目运营管理的标准化、精细化、数智化赋能,深度挖掘核心业务的经济运行效率,逐步提升核心运营指标和整体生产效率。报告期内,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平均吨垃圾发电量继续攀升,保持行业领先水平;同时单位物耗成本及主设备非计划停机次数均同比下降,运营效率逐步提升;生物质处理项目优化调整运行参数,结合日常精细化管理,产油率大幅度的提高,资源化利用效率显著提高。
1、公司通过积极拓展存量垃圾、工业固废、市政污泥等多源垃圾处理服务,加大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协同处置力度,明显提升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产能利用率。报告期内,填埋场存量垃圾的掺烧试验以及兴丰应急填埋场存量垃圾开挖项目的有关手续均顺利推进,全年累计掺烧存量垃圾超 70万吨。
2、为充分的利用资源优势,公司积极推动通过热电联产方式,提升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经营效益。报告期内,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周边工业公司提供蒸汽合计 16.44万吨,供热业务规模持续提升。公司正式投入运营广州市首个移动储能供热项目,供热管网规划建设工作也取得实质性进展,为供热业务的进阶跃升打下了坚实基础。
3、凭借专业的技术团队和丰富的运营管理经验优势,公司积极拓展运营管理服务输出业务,新增多个运营检修服务项目及环境监管技术服务项目,为公司实现更广泛的轻资产业务布局奠定了基础。公司高度关注并参与绿证交易业务,报告期内合计申领绿证约 690万张。
4、公司积极把握行业发展机遇,通过对外项目拓展、收并购等方式扩大公司业务区域布局,提升公司业务规模,2024年 9月,公司联合中标怀集县环保发电项目。同时,公司重视东南亚等海外市场机会,2024年 12月,公司在越南成立全资子公司,积极探索海外项目投资发展新途径。
1、在智慧电厂建设方面,公司全面掌握吊机无人值守、焚烧炉 ACC智能控制、烟气污染物自动控制等关键技术,开展智能巡检、DCS与烟气监测智能联动等技术的研究和应用,为全面迈入智慧电厂时代和推动生产全面自动化、数智化创造了有利条件。
2、在运营优化方面,公司开展 SNCR和 SCR协同脱硝技术、餐厨垃圾厌氧消化产沼优化运营等项目的创新实践工作,提升环境效益和资源化利用效率,其中高分子脱硝超洁净排放技术获广州市国资委科技补贴。
3、在产学研合作方面,公司与高校、科研机构协同创新,资源共享,成功申报 5个省级科研平台;在科研成果方面,公司研发的垃圾焚烧厂炉渣转运智能控制、宽适应性垃圾焚烧机械炉排炉成套设备、基于磁悬浮技术的高效智控半干法脱酸等多项技术获得各级奖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专利授权 505项(其中发明专利 37项)、软件著作权 55项。
1、上市后,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信息公开披露事务管理,推动治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2、公司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构建多渠道、多层次的沟通机制,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现场参观、分析师调研以及上证 e互动平台等多种形式,主动和投入资金的人保持密切沟通,增强市场透明度与投资者信心。
3、公司积极通过现金分红以实际行动回馈投资者。报告期内,公司实施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4.68亿元(含税),占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63.69%。公司拟实施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5.40亿元(含税),占 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65.81%,现金分红比例在同行业上市公司中位居前列。
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最重要的包含固废处理及生物质发电业务,系以生活垃圾为原材料,通过高温焚烧实现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并利用余热发电实现资源化利用。行业的发展与城镇化率、人口规模相关性较高,受宏观经济周期波动影响较小,不存在很明显的周期性。
随着“无废城市”的建设稳步推进,我国已经建立起以垃圾焚烧为核心的固废处理及综合利用体系。依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4年 10月发布的《2023年中国城市建设状况公报》,截至 2023年末,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解决能力为 114.44万吨/日,同比增长 3.15%,其中焚烧解决能力占比为 75.30%。随着我们国家经济发展和城镇化水准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未来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需求将日渐增长,垃圾焚烧处置占比将有望进一步提高。
经过前期快速地发展,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已步入成熟期,正逐渐由投资规模扩张向运营效率提升转变,向运营管理的数智化升级。同时,行业头部企业通过投资并购整合项目资源,行业集中度将逐步提升。此外,借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机遇,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企业积极通过 EPC、BOT等模式进行海外项目拓展。
报告期内,固废处理及生物质发电业务持续发展,有关规定法律政策不断发布,促进和保障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健康发展,具体新发布的相关行业政策如下:
《关于加强绿 色电力证书与 节能降碳政策 衔接大力促进 非化石能源消 费的通知》
明确了绿证与能耗双控、碳排放管理等政策衔接方式, 提出了绿证交易电量纳入节能评价考核指标核算的具 体操作方法。围绕加快可再次生产的能源项目建档立卡和绿 证核发、扩大绿证交易范围、规范绿证交易制度等方 面,进一步夯实绿证核发交易基础,拓展绿证在绿电 消费认证、节能降碳管理、碳核算、碳市场、产品碳 足迹、国际互认等方面的应用场景。对加强统筹协调、 加强交易监督管理、及时核算数据、加大宣传力度等提出 工作要求。
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国家财 政部、国家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交通运输 部、国家水利部、 中国人民银行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应当聚焦使用者付费项 目,明确收费渠道和方式,项目营收具备覆盖建 设投资和经营成本并获取一定投资回报的条件,不因 采取特许经营而额外新增地方财政未来支出责任。特 许经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40年,投资规模大、回报周 期长的特许经营项目能够准确的通过真实的情况适当延长,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4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 分别降低 2.5%左右、3.9%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 加值能源消耗降低 3.5%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 到 18.9%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 能量约 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 1.3亿吨。 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 20%左右,重点领 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 5,000万吨标准 煤、减排二氧化碳约 1.3亿吨。
统筹安排 3,0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 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在工业、环 境基础设施、交通运输、物流、教育、文旅、医疗等 领域设备更新以及回收循环利用的基础上,将支持范 围扩大到能源电力、老旧电梯等领域设备更新以及重 点行业节能降碳和安全改造,并结合实际动态调整。
严格按照 PPP新机制要求规范实施特许经营项目。一 是要严格聚焦使用者付费项目,PPP新机制项目应为 具有明确收费渠道和方式的使用者付费项目。二要合 理使用特许经营模式,对具有一定投资回报的基础设 施和公用事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要充分论证采取特
许经营模式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三是推动有关特许经 营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吸引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四是优先支 持非公有制企业通过特许经营模式参与盘活存量资产项 目,鼓励合乎条件的国有企业规范参与不涉及新建和 改扩建的盘活存量资产特许经营项目。
自 2009年成立以来,公司一直聚焦于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公司下属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与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签署协议,为城市提供垃圾焚烧处理服务,实现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并按照协议价格收取垃圾处理费。同时将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热能转化为电能,通过与电网企业签署协议,将所发电力销售给电网公司,并按照上网电量和协议价格结算电费。
公司在垃圾焚烧发电领域深耕多年,在项目运营管理、研发技术、焚烧设备制造和烟气治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具备较强的多源固废协同处置、垃圾焚烧产能多元化利用以及垃圾焚烧发电全产业链综合服务能力。
自 2021年起,公司生物质处理项目陆续投产,通过与项目所在地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签署协议,为城市提供生物质(餐饮垃圾、厨余垃圾、死禽畜、粪便等生物质废弃物)处理服务,并按照协议价格收取生物质处理服务费。
公司充分的发挥在固废处理领域的技术优势和运营经验,通过循环经济产业园模式,推动生物质处理业务与垃圾焚烧发电业务的协同发展,逐步提升公司在固废处理领域的综合竞争力。
公司主要是通过政府采购服务和特许经营(BOT)两种模式开展垃圾焚烧发电及生物质处理业务。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位于广州市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及生物质处理项目采用政府采购服务模式。公司负责为项目筹集资金、投资建设及管理运营,并与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签订服务协议,为城市提供垃圾处理服务,并按照协议约定收取服务费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位于雷州市和邵东市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采取特许经营模式(BOT)。
公司与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后,负责为项目筹集资金及投资建设。项目建成后,公司在特许经营期限内负责项目运营管理,并在特许经营期满后将相关设施移交政府部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运营 14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解决能力合计 32,090吨/日。公司是广东省垃圾焚烧发电领域的有突出贡献的公司之一,依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4年 10月发布的《2023年中国城乡建设统计年鉴》,2023年公司位于广东省内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生活垃圾处理量在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总量中占比超过 24%,区域竞争优势明显。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出现重大变化,大多数表现在如下方面: (一)区域优势
公司主要经营地位于广州市,负责广州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在广州市形成了体量大、集中度高、规划布局合理的核心业务群。广州市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城市之一,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财政支付能力,并格外的重视环境保护,为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009年成立至今,公司一直聚焦于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形成了显著的规模效益和卓越的运营管理能力。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运营的 14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平均单个项目的解决能力远超行业中等水准。通过规模化运营和精细化管理,公司平均吨垃圾发电量等核心运营指标处于行业前列。
公司在固废处理领域精耕细作,围绕清洁能源生产上下游产业链进行延伸,形成了垃圾焚烧发电、生物质处理、环保设备研发制造、环保检测与咨询等环保业务集群,并积极拓展垃圾焚烧供热业务。公司以垃圾焚烧发电厂为核心,打造循环经济产业园,在园区内实现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以及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形成了显著的产业链协同优势。
公司在垃圾焚烧发电领域深耕多年,积累了强大的自主研发能力和技术实践应用能力,在垃圾焚烧、烟气处理、热能利用、存量垃圾掺烧等领域具备多项核心技术。公司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与高校及科研院所开展深度产学研合作,解决业务发展和行业面临的技术难题,持续提升公司核心技术竞争力。
公司作为国内最早从事垃圾焚烧发电业务的企业之一,汇聚了一批行业领先的高级技术人才。
公司管理层及技术骨干长期深耕垃圾焚烧发电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运营管理经验,对行业发展的新趋势和公司战略方向有着深刻的理解与洞察。为激发团队活力,公司在 IPO前实施了员工股权激励,进一步营造了干事创业的积极氛围,增强了员工的凝聚力,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
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广州环投集团是广东省内领先的综合环保企业之一,构建了以垃圾焚烧发电、智慧环卫业务为核心的环保全产业链,并建设有国家 CMA资质检测实验室及多个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总实力较强。控制股权的人拥有的智慧环卫业务能够与公司核心业务形成良好的协同效应,为公司长期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7.65亿元,同比增加 6.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1亿元,同比增加 11.67%。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资产 242.2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04.88亿元,资产负债率 56.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年项目运营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建设项目陆续完工,支付购建长期资产的现金支出减少,及本期无大额对外投资支出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收到上市募集资金,及银行借贷减少所致。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 2户,减少 1户:新设二级子公司越南公司,注册资本 60万美元,持股票比例 100%;新设三级子公司再生资源公司,注册资本 900万人民币,持股票比例 100%;基于业务调整的考虑,对外转让三级子公司油脂公司 100%股权。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出现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 323,750.97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 86.00%;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 0元,占年度销售总额 0%。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 25,990.48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2.60%;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 11,656.21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0.13%。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收到上市募集资金,及银行借贷减少所致。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第七部分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第31点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